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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学院研究生在学期间请假手续的有关通知
各系(临床医学院)、相关研究生:
依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管理,现将医学院请假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研究生请假需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因病请假需附校医院证明及休假单,委培/定向生需要上传所在单位的批准意见,其他事由需附情况说明,由导师签署意见,并报系/临床医院教学部审核后方可进行系统申请。
2、研究生请假原则上一个长学期内累计不得超过1个月。
3、有关请假需说明的问题:
1)请假1周以内(含1周)由导师批准,报系/临床医学院教学部备案。
2)请假超过 1 周并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需经导师同意,系/临床医学院教学部和分管领导审核,报学院研究生办备案后由学院分管领导审批。
3)学生在校期间,一个长学期里请假少于4周可办理请假手续、一个长学期里请假时间超过4周的,应当办理休学手续。
4)请假期届满前请及时销假手续,未办理销假者,超假时间作未请假处理。
5)因公出境期间请勿申请请假。已硕转博的同学请勿使用硕士学号申请请假。
请假流程如下:
学生下载《》,本人签字、导师签字后向系/临床医学院教学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请假一周以内无需进行下一步)
系/临床医学院教学部将签字盖章后的请假申请表pdf扫描件报学院研究生办备案。
学生本人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申请请假。之后系统自动跳转到校务服务网页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导师在校务服务网内(http://one.zju.edu.cn)审核学生请假。
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学生请假(一周以上一个月以内)。
销假流程如下:
学生携销假情况说明到系/临床医学院教学部办理备案手续。
学生本人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学籍异动,异动类型选择销假,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导师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审核学生销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