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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指导教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扎实推动实践育人质量提升体系构建,纵深推进“三全育人”工作开展,根据《浙江大学医学院学生工作经历认定办法(试行)》(院党委发〔2021〕4号)精神和《关于做好医学院社会实践指导教师考核工作的补充说明》,现将2023-2024学年医学院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指导教师基地管理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2024学年正常开展研究生社会实践各“公毅计划”“凌云计划”“致远计划”基地指导教师。
二、考核程序
请各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指导教师对照浙江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指导教师基地管理考核细则(附件3),填写浙江大学医学院社会实践指导教师考核表(修订)(附件1),将指导教师考核表和对应证明材料于2024年7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邮件命名为“xx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指导教师考核材料”。
三、考核认定
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指导教师的考核由实践管理和基地管理两部分构成,两次考核结果共同作为研究生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学生工作经历认定的最终依据。其中(1)实践管理考核在每年9月-10月随每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评比开展,考核评分占年度考核总评分的60%,实践管理考核结果作为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推选依据,考核依据《浙江大学医学院社会实践指导教师考核细则(修订)》(附件2)开展;(2)基地管理考核在每年5月-6月开展,考核评分占年度考核总评分的40%,考核依据《浙江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地管理考核细则》(附件3)开展。
社会实践指导教师考核由医学院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考核结果根据《浙江大学医学院学生工作经历认定办法(试行)》进行认定,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指导教师按年认定。
四、其他事项
1.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工作考核不合格的,两年内(包括当年)不得指导学生社会实践团队。
2.本办法由医学院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其他事项请联系
刘老师: 0571-88208272
刘同学:15589392027
电子邮箱:zjumedshsj@163.com
附件1 浙江大学医学院社会实践指导教师考核表(修订).docx
附件2 浙江大学医学院社会实践指导教师考核细则(修订).docx
附件3 浙江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指导教师基地管理考核细则.docx
医学院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