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sep】关于开展第十九期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结题工作的通知-手机版亚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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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ep】关于开展第十九期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结题工作的通知-手机版亚博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6日 14:37 来源: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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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浙江大学医学院第十九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于202312月启动以来,已完成立项答辩、中期检查、项目开展实施等环节。现就开展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要求

请第十九期医学院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各项目团队仔细阅读填表须知与格式范例,并完整填写《第十九期nsep项目结题表》(附件1)和项目报告(格式范例见附件2)(附件2)。

请各团队于528日(周二)17:00前将项目结题表、结题报告和答辩ppt打包发送至邮箱yxytwstb2018@163.com,邮件主题中请注明“医学院第十九期nsep结题材料立项人姓名”,附件名称请命名为“项目结题表/结题报告/答辩ppt 立项人姓名”。结题答辩要求

1.答辩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4531日(周五)1500-1630

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医学院综合楼716

2.参加人员

原则上要求立项人必须参加,如有特殊情况请于钉钉联系负责老师和学生负责人说明情况。同时欢迎项目组内其余参加同学出席。

3.答辩内容

结题答辩将包括ppt展示(5分钟)和评审老师提问(3分钟)两个环节。请参加答辩的同学提前10分钟到场并携带项目结题表和结题报告各3份,答辩顺序见附件3

学院将在结题答辩结束后根据项目等级和项目实际情况发放项目经费。

如有疑问,请联系赵老师:88206637

附件1.第十九期nsep项目结题表.doc

附件2.项目报告格式范例.docx

附件3.医学院第十九期nsep结题答辩顺序.xlsx

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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